您目前访问的是本站的公共页面,如果您是本站的VIP会员请点击登陆VIP会员区。
加入收藏 进入邮箱
首页 | VIP首页 | 财经红黑榜 | 股市每日综评 | 热点个股关注 | 汇市每日评述 | 期市每日评述 | 热点期货品种 | 外汇热点关注
频道在线 | 财经资讯 | 行情查询 | 专家博客 | 理财产品 | 社区论坛 | CCTV证券资讯频道 | 全国运营商
   财经资讯
央行牵头,金融协调监管以部际联席会议出场
作者:张刚   来源: 西南证券    更新时间:2008-8-19 11:29:00

    点评:除担当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者的角色外,昨天公布的《央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赋予了央行多项新职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央行会同银证保三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也意味着,一行三会的金融协调监管框架正式落定,央行将担当总协调人的角色。俗称“三定”方案的《央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央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同时,加强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重大问题的职责。方案明确,在国务院领导下,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重大问题提交国务院决定。在“扩权”的同时,央行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放权”,将区域金融形势研究、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和区域金融协调职责交给了央行的分行,地方中小法人机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实施、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利率执行的监测以及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的认定等职责也将交给央行的分支机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明确,意味着国家对混业经营的首肯。“堵不如疏”,在混业发展的现实和趋势面前,管理层采取分工合作、协调监管的机制无疑是明智的,也有利于金融业改革的深入。此消息对金融行业类上市公司有利好效应,但市场并未做出积极响应。

如果您觉得此篇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给我们留言
  • 下一个财经资讯: 没有了
  •    最 新 热 门
    电子邮件:
    web@cctvfinance.com
    在线留言:
    点击进入留言板
    服务电话:
    (010)82024500
    转1003
    来信地址:
    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67号 CCTV证券资讯频道网站收 100088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Copyright 2006-2007 © CCTV证券资讯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70499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7]第294号函